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医疗街展墙货物及安装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邀请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FJTHQZ-3120210917。
2、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3、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包:1 无
5.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6、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报名期限:2021年09月18日起至2021年10月03日止,北京时间上午8:30—12:00时,下午2:30—5:30时(节假日除外)。
6.2报名地点及方式:可任意选择以下(1)或(2)方式中的要求进行办理。
(1)直接至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法花美社区观音路72号华昇商务中心6楼西区)办理的,须至我司填写购买登记表(所报项目名称及合同包号、招标编号、供应商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邮箱);
(2)异地供应商致电或发送邮件到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办理相关报名登记手续,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报价。
(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本招标代理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7、投标截止
7.1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10月09日9:30时(北京时间);
7.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送达招标文件第一章第8条载明的地点,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8、开标时间及地点:2021年10月09日9:30时(北京时间);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泉州市丰泽区法花美社区观音路72号华昇商务中心6楼西区),若不一致,以(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为准。
9、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10、采购人: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地 址:泉州市
联系人:曾女士 联系电话: 26655017
11、代理机构: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法花美社区观音路72号华昇商务中心6楼西区
联系人:小陈/小苏 联系电话:0595-22168126 传 真:0595-22103996
E-mail: fjthzbqz@163.com
附1:账户信息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
开户名称: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丰泽支行 |
银行账号:152690100100099391 |
特别提示 |
1、投标人应按照所投合同包的投标保证金要求,缴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 2、合同包一人民币玖仟捌佰元整(¥9800.00);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以转帐、电汇等形式提交并到达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的帐户,交纳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参加的投标人名称一致;未按规定提交保证金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必须凭原交款凭证及投标代表身份证等资料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退还手续齐全者将按原路无息退还,未按规定提交保证金或退还手续不齐全的造成保证金无法退还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其他任何费用。 3、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4、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招标编号:***、合同包:***)的投标保证金”。 |
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允许进口 | 单位 | 数量 | 合同包预算(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1 | 1-1 |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医疗街展墙货物及安装采购项目 | 否 | 项 | 1 | 493000 | 9800 |
注:1、本合同包按采购人要求进度供货并施工安装 2、供应商按合同号投标,对同一合同号内所有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号为单位。 3、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交货地点。 4、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个日历天。 5、本项目投标人应自行现场踏勘,以深度了解项目需求, 现场踏勘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安全均由投标供应自行承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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