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肺干细胞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于2022年由福建省科学技术厅认定批准建设,聚焦呼吸疾病干细胞工程研究的省级重点实验室。根据福建省科技厅《福建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闽科规〔2026〕1号)、《福建医科大学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 (2026年修订) 》(闽医大〔2026〕19号)等相关规定,本着“开放、流动、竞争、合作”的原则,为充分利用实验室平台资源,提高开放和共享程度,促进干细胞在呼吸疾病治疗领域的基础研究和技术创新,充分发挥实验室科研平台的作用,促进科研合作和学术交流,实验室面向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相关企业等设立开放课题,鼓励相关领域科研人员围绕实验室主要研究方向开展合作研究。
一、资助标准
1. 2026年度开放课题主要资助围绕肺癌干细胞精准靶向治疗、干细胞及转基因外泌体治疗肺纤维化、肺气道干细胞促进支气管胸膜瘘闭合、慢性阻塞性肺病的干细胞治疗等转化前沿领域,开展以临床应用为导向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鼓励创新性或交叉学科的探索性研究。
2. 资助额度为10万元/项,执行期限为2年,共设3项,起止时间为2026年9月1日至2028年8月31日。
二、申请条件
1. 申请人需为实验室非固定成员,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具备独立开展研究的能力。
2.申请人需要与实验室固定研究人员作为合作者共同申请,开展实质性合作研究。
3.同一申请人只能申请一项课题。
三、申请流程
1. 申请人按要求填写《福建省肺干细胞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附件1),经费预算参照《福建医科大学自然科学类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闽医大〔2023〕227号)》(附 件2)。
2. 基金申请书一式三份,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同意盖章后,于2026年8月30日前提交到实验室(邮寄到联系地址),并将盖章后的PDF扫描件发送到实验室邮箱(fyeysc@163.com),要求电子版与纸质版申请书内容一致。
3. 实验室将组织学术委员会进行评审,择优确定资助项目。
四、执行与管理
1. 开放课题经费需在实验室内使用,经费不予外拨,专款专用。
2. 开放课题负责人须按规定提交年度进展报告、总结报告和相关的研究成果文件,汇报开放课题进展成果及经费使用情况。
3. 如因客观原因不能按期完成研究计划,项目负责人应于项目资助期限届满90日前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申请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五、考核及要求
1. 开放课题研究应紧扣实验室核心研究方向,课题负责人以第一或通讯作者,与实验室合作者正式发表相关研究成果发表SCI论文≥1篇,或合作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奖项。
2. 基于开放课题基金支持所取得的论文、论著、专利等成果,归本实验室和研究者所在单位共有,福建省肺干细胞重点实验室必须为完成单位之一。在成果资助部分,均应标注中文:福建省肺干细胞重点实验室资助(课题编号: ),英文:Supported by Fujian Key Laboratory of Lung Stem Cells (Project NO.)。无此标注的成果不计入项目完成指标。
3. 论文发表应注意署名规范,实验室中文“福建省肺干细胞重点实验室”英文“Fujian Key Laboratory of Lung Stem Cells”。未按规范署名的在结题考核时不予采用。
4. 开放课题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需于项目执行截止一个月内,向实验室报送《开放课题结题报告》及相关学术成果证明材料等。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将对开放课题完成情况进行评议。
六、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大街950号医大二院东海院区门诊6楼福建省肺干细胞重点实验室
联系电话:0595-26655108
联系人:成老师
邮箱: fyeys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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