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院区废物(液)处理处置服务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两院区废物(液)处理处置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于2026年6月11日17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邮寄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两院区废物(液)处理处置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8万元
采购需求:供应商应具备处理工业废物(液)所需的资质、条件和设施,并保证所持有许可证、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合法有效。供应商自备运输车辆,按双方商议的计划到院方收取工业废物(液),不能影响院方的贮存等(如空间已满)。供应商收运车辆以及司机,应当在院方厂区内文明作业,作业完毕后将其作业范围清理干净,并遵守院方的相关环境以及安全管理规定。供应商人员的安全、健康等一切责任由供应商负责。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需提供与本项目相关的资格证书复印件、相关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若有)。
3.投标人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
4.单位负责人对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如单位负责人未参加时),单位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身份证必须正反面复印)复印件;投标代表的有效身份证(身份证必须正反面复印)复印件及联系电话及联系邮箱。(未提供投标代表联系方式视为无效投标)
5.投标人必须有稳定、专业的团队,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供应商不得被列入财政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需提供书面声明)
6.投标供应商不得被人民法院列入生效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需提供书面声明)
7.投标供应商不得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需提供书面声明);
8.投标供应商需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函(格式自拟)
9.服务介绍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6月8日至 2025年6月11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泉州市丰泽区东海大街950号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东海院区国有资产管理处2(明南楼四楼行政后勤保障区域)。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年6月11 日 17点 0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协商时间:2026年6月12日上午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泉州市丰泽区东海大街950号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东海院区党员活动室(明南楼四楼行政后勤保障区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 吴先生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东海大街950号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东海院区国有资产管理处2(明南楼四楼行政后勤保障区域)
有意愿参与招投标的经销商或生产厂家,请携带相关材料到介绍会现场进行介绍并在介绍会前一个工作日提交医药代表接待登记备案表(见附件),做好登记备案。
附件: 医药代表接待登记备案表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2026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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