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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陪照护”试点工作护工费意向公告
  • 2026-05-09 11:2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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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免陪照护"试点工作护工费意向公告

 

一、拟招标项目:“免陪照护”试点工作护工费

二、项目基本概况:

服务内容: 为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免陪照护试点病房提供医疗护理员服务。护理员管理应严格按照《福建省省属医疗机构免陪照护试点病房护理员服务项目技术标准》执行,服务模式为“一对多”的小组式整体护理服务模式,为住院患者提供24小时生活照护。

服务要求:

1.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医院的相关管理制度。

2.应配备足够数量、相对稳定、训练有素的护理员(需与中标人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或协议)。且护理员须持有省市级以上培训机构颁发的医疗护理员培训合格证书,并经公安机关审查无犯罪记录。

3.向医院派驻专职管理人员(项目经理1名,管理人员3-5财务人员1-2)。

4.近三年有承接过三级及以上级别医院的生活护理服务项目,且患者及医护人员对公司护理员工作满意度达90%以上。

5.具有健全的护理员档案管理、健康管理、培训管理机制,建立完善考评、监督及投诉处理机制。

6.护理员服务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患者生活照护(晨晚间护理、饮食照护、皮肤护理、二便照护)、协助康复锻炼、心理安抚、协助陪检及管道管理等,严禁从事医疗治疗性工作。

三、需提供的报名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如由授权代表参与,需注明授权范围及有效期,加盖公章及法人签字);

2.未被列入失信名单,无违法违规记录(需提供承诺函,格式不限,可自行参照政府采购项目的资格承诺函);

3.三年有承接过免陪照护项目或三级及以上级别医院的生活护理服务项目,且患者及医护人员对公司护理员工作满意度达90%以上的佐证材料(如①中标通知书复印件②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③证明项目正常运行的相关文件复印件④(获得的业主单位评价应为肯定性质 ,如:“优秀”、“很满意”、“满意”等材料);

4.项目经理及专职管理人员配备情况及相关资质证明储备护理员的相关证件(需提供医疗护理员证书复印件或护理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及以上的毕业证书复印件、劳动合同或协议复印件、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投标人开户行为名单内护理员发放工资流水。);

5.报名意向工作内容及工作方案简介。    

6.需将加盖公章的报名材料原件扫描后发送到电子邮箱fjydfey.hlb@163.com ,并邮寄一份至泉州市丰泽区东海大街950号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门诊楼5楼行政一区护理部2

四、报名及联系方式:

1、截止时间:公告公示截止时间为2026051417:00,报名材料(含电子版)需于2026051417:00前送达,材料封面需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逾期提交的文件将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东海院区行政护理部2

3、本项目论证时间2026051510:00,论证地点为: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东海院区门诊六楼第二会议室。请投标人须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携带身份证明准时参会,未到场视为放弃。

4.联系人:王女士

5.联系电话:0595-26655020

6.如有变更,将通过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网站(http://www.fyey.cn/)招标公告栏公布或者电话通知。

7.报名资料不全者或未经报名者的投标谢绝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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