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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医疗设备采购意向的公告
  • 2026-05-22 09:50:24
  • 993

经医院院领导办公会议讨论研究后,有意向了解以下医疗设备,请合格供应商按附件中的“供应商推荐须知”到设备处递交推荐资料:

编号

科室

设备名称

数量

单位

最高限价

(万元)

26052201

眼科

光学生物测量仪

1

35

26052202

药学部

立式双门医用冷藏箱(大于800L)

2

2

26052203

药学部

追溯码扫描机(含软件)

1

20

26052204

核医学科

甲状腺功能测定仪

1

12

市场调研结果仅作为项目采购参考依据,不影响供应商参与后续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的材料采购人是否采纳,均不做任何书面回复,最终采购需求以项目正式采购公告中的采购文件为准。

请有意向的供应商于20265月2717:00前到设备处递交资料,不接受快递报名),递交资料一式两份装订成册,资料不全者,谢绝接待;一旦所公示的医疗设备进入招标程序,请有意向参与投标的供应商直接与招标公司联系。

报名地点: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东海院区设备科2楼办公室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设备处

                           2026522

 

 

 

 

附件:

供应商推荐须知

 为了使我们能够快速地了解产品,欢迎医疗设备供应商前来设备处递交推荐资料(资料上必须盖公章,以证明其真实性),递交资料按照以下顺序,一式两份,装订成册。资料不全者,谢绝接收。具体事项与设备处(0595-26655166)和使用科室联系。

1)设备说明一览表(品牌、型号、成交价格、彩页资料、技术参数、标配和选配件的价格、同档次产品的比较分析表和供货范围清单等);

2)供应商的技术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3)供应商推荐产品的厂家三证、含医疗器械注册证(含注册登记表)复印件(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应与许可证上规格型号一致)等;

4)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经工商管理部门的有效年检);

5)厂家产品授权书;

6)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和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复印;

7)所推荐设备的相同型号的福建省用户名单和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福建省内无客户的,请附上其它省份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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