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医院院领导办公会议讨论研究后,有意向了解以下医疗设备,请合格供应商按附件中的“供应商推荐须知”到设备处递交推荐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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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科室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最高限价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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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52201 |
眼科 |
光学生物测量仪 |
1 |
台 |
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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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52202 |
药学部 |
立式双门医用冷藏箱(大于800L) |
2 |
台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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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52203 |
药学部 |
追溯码扫描机(含软件) |
1 |
套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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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52204 |
核医学科 |
甲状腺功能测定仪 |
1 |
台 |
12 |
市场调研结果仅作为项目采购参考依据,不影响供应商参与后续政府采购。供应商提供的材料采购人是否采纳,均不做任何书面回复,最终采购需求以项目正式采购公告中的采购文件为准。
请有意向的供应商于2026年5月27日17:00前到设备处递交资料,(不接受快递报名),递交资料一式两份(装订成册),资料不全者,谢绝接待;一旦所公示的医疗设备进入招标程序,请有意向参与投标的供应商直接与招标公司联系。
报名地点: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东海院区设备科2楼办公室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设备处
2026年5月22日
附件:
供应商推荐须知
为了使我们能够快速地了解产品,欢迎医疗设备供应商前来设备处递交推荐资料(资料上必须盖公章,以证明其真实性),递交资料按照以下顺序,一式两份,装订成册。资料不全者,谢绝接收。具体事项与设备处(0595-26655166)和使用科室联系。
(1)设备说明一览表(品牌、型号、成交价格、彩页资料、技术参数、标配和选配件的价格、同档次产品的比较分析表和供货范围清单等);
(2)供应商的技术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3)供应商推荐产品的厂家三证、含医疗器械注册证(含注册登记表)复印件(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应与许可证上规格型号一致)等;
(4)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经工商管理部门的有效年检);
(5)厂家产品授权书;
(6)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和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复印;
(7)所推荐设备的相同型号的福建省用户名单和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福建省内无客户的,请附上其它省份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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