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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手术室软器械服务项目意向公告
  • 2024-02-20 10:3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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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手术室软器械服务项目意向公告

 

我院有意向了解手术室软器械服务项目,请符合资格的服务公司按附件中的“项目推荐须知”到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明南楼4楼总务处递交推荐资料(具体服务、材质要求详见附件)。

服务内容:

1.供应商须提供洁净手术衣、手术盖单等医疗软器械(手术用织物)进行按台清洗、消毒、灭菌处理及供应服务。

2.供应商应自备可以满足手术使用的医疗软器械(手术用织物)提供给采购人循环使用。

3.供应商须具备提供医疗软器械使用、回收、洗涤、消毒、派送一条龙服务的能力。污物运输车和清洁物品发放运输车必须洁污分开装箱装袋运输,至少满足 2 /天的运送次数,保证污物回收一次,清洁物品发放一次。

4.供应商的软器械消毒灭菌处理流程和处理流水线应符合《医疗消毒供应中心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试行)》,须严格按照软器械消毒规范进行消毒灭菌。

4)医疗软器械材质要求;

1.供应商提供使用的医疗手术衣、手术盖单、手术洞巾等手术用织物必须取得符合医疗软器械性能要求的取得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

2.供应商提供使用的医疗软器械(手术用织物)医疗手术用织物必须是长纤聚酯纤维材料,要求干净整洁,不允许有破洞,缝线均匀笔直。

3.供应商提供使用的医疗软器械(手术用织物)各项技术指标(如材质、尺寸等)须符合中国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和行业标准。

交接方式;

1.供应商应将清洁物品送由至消毒供应室接收清洁物品;

2.供应商自手术室直接回收污染物品,双方签字核准。

注:请有意向的服务公司于2024228日前递交资料,资料不全者,谢绝接待。本次公示的项目一旦进入招标程序,请有意向参与投标的服务公司直接与招标公司联系。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总务处

            2024220

 

 

 

 

 

 

 

 

附件:

项目推荐须知

 

为了使我们能够快速地了解该项目,欢迎服务公司前来总务处递交推荐资料(资料上必须盖公章,以证明其真实性),递交资料一份,资料不全者,谢绝接收。具体事项请与总务处(0595-26655034)联系。

1)服务公司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经工商管理部门的有效年检)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和服务公司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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