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鲤城院区
门诊大楼屋面标识牌拆除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EZB-ZW-2023031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泉州市鲤城区中山北路34号。
2、规模:拆除鲤城院区门诊大楼屋面标识牌(总面积约690平方米),具体以项目现状及实际委托的拆除工作任务为准。
二、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包含拆除工程)。
3、招标范围: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鲤城院区门诊大楼屋面标识牌及附属物:门诊大楼屋面标识牌(总面积约690平方米),具体以项目现状及实际委托的拆除工作任务为准。
4、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标段范围内指定标识牌及附属物;应按招标人的要求把所有残留物全部清理外运完毕,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确保垃圾的处理、清理、堆放、运输、倾倒全过程安全有序;符合其他现行相关拆除规范要求。
三、工期要求:在招标人将拟拆除建筑物移交给中标人且发出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完成拆除任务,并将场地废渣及建筑垃圾全部清理外运,按验收要求移交给招标人。中标单位应服从医院诊疗时间进行错峰施工,投标时需考虑可能产生的相关费用,中标后不得再要求增加施工费用。
四、验收要求:按招标人要求把所有残留物及产生的垃圾全部清理外运,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保证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确保建筑垃圾的处理、清理、堆放、运输、倾倒全过程安全有序;符合其他现行相关拆除规范要求。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与本项目拆除工程相符,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报名时须提供施工资质等级证书、《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前述资料均需加盖法人公章)。
2、投标时须提供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经办人的法人委托授权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前述资料均需加盖法人公章)。
3、投标时须提供报价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施工方案(包含安全保证措施)、残值物品清单及残值金报价(前述资料均需加盖法人公章)。
注意事项: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最低价中标法。最高控制价为15000元。
七、提交资料截止时间:2023年9月28日上午12点
八、资料受理地点及联系人: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东海院区行后勤保障部总务办公室2,联系人 姚工 ,联系电话 26655034。
九、开标地点:另行通知。
十、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监督电话:
22762617(采购管理办公室)
总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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