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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未被污染输液瓶(袋)、AB液桶、输液玻璃空瓶回收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 2023-05-15 23: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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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未被污染输液瓶(袋)、AB液桶、输液玻璃空瓶回收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EZB-ZW-2023019

 

 

一、项目名称: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使用后未被污染输液瓶(袋)、AB液桶、输液玻璃空瓶回收服务项目招标。                    

二、招标基本内容及要求:

  1、招标内容:回收未被污染的塑料输液软包装空袋,AB液桶、输液玻璃空瓶。

2、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投标方必须是取得环保等合法审批手续,具有医疗废塑料、废玻璃输液瓶回收、加工、经营范围的企业,运输、存储、处理过程中不丢失、不转卖。如资质不符合省市卫计委文件规定,视为不符合资格要求。                   

3、中标方必须每周至少一次到招标方指定的地点回收,负责及时上门将血透室内堆满的AB液桶收走,不允许堆积。回收时必须三方(院方、物业公司、回收公司)认真称重、交接三方签字,台账保存好备查。

4、中标方在承运期间,应遵守采购人的有关规定,按照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和指定的地点进行作业。

5、中标方自行负责回收物品的运输工具及运输安全,中标方必须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程序对回收物品进行运输,严禁丢失,污染环境,违法转卖等。运输车辆驶离采购人辖区后,所有安全等责任由中标方承担,与采购人无关。

6、密封报价(中标方回收未被污染的塑料输液软包装空袋支付给院方的不低于0.5/斤、回收AB液桶支付给院方不低于1/个)。残留药水由中标方带回处理,司机的相关费用(包括车辆购置、维修、保险、年检、油料、事故处理、司机薪酬险金等费用),采购人不负责。

7、空玻璃瓶由中标方免费回收,不计价格,由中标方提供编织袋负责装袋装车回收。

8、中标方必须承诺保持车辆清洁,且有替换车辆。

9、中标方必须按月向院方交纳费用。      

10、投标人必须遵守政府相关法律法规及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投标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大街950号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东海院区。

四、履行期限和方式:

自本项目合同签订生效后3个日历天内履行服务。

五、递交资料

1、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2、密封的投标报价表;

3、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专业技术能力和资金实力,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六、评标办法:符合要求者回收最高价中标。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522日上午10:00

八、采购人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大街950号东海院区总务处

联系人: 蔡先生 

联系电话: 0595-26655034

十二、开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十三、监督电话:22762617(采管办)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总务处

                                        2023-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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